寫作腦科學-讀書筆記
這本書是以神經科學為基礎,告訴我們大腦在其遇到的每一個故事中尋求什麼?是什麼造就了一個好故事?又是什麼吸引讀者目不轉睛,欲罷不能?
這本書提出了一個悖論,我們普遍認為,寫作的時候,都會聚焦於如何「寫得好」,追求優美的比喻、真實的對話和有趣的人物,但是卻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必須要做到一件事:激發讀者的好奇心,也就是讀者渴望得知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的天性。
我們大腦有一塊區域叫做多巴胺,多巴胺是一種可以帶來快樂的物質,比如我們做對一件事情會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讓我們產生愉悅感。而閱讀同樣如此,當我們能夠激發讀者的好奇心,吸引讀者的注意力,那麼就能夠激發讀者的多巴胺分泌,引起讀者的閱讀興趣。
神經科學最近的研究發現,我們的大腦對故事有本能的反應,我們能從動人的故事中獲得快樂,而這正是大自然引誘我們傾聽故事的方式。因此作者說,大腦中的神經迴路天生渴望虛構故事,而且一個動人的故事可以重塑人類大腦,比如激發同理心。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做才能激發讀者的好奇心?吸引讀者閱讀我們的故事呢?作者在開篇就說,創作者不光要有火焰般的熱情,而且每個故事的背後必須要有一個隱含的框架,這個框架可以讓讀者眼前一亮。
書中的每一個章節都聚焦一個方面的寫作方法,如果你想要提升自己的寫作能力,那麼我建議你打開這本書看看。接下來我從兩個部分來介紹一下這本書,第一個部分:「什麼是故事?」;第二個部分:「如何講好一個故事?」
什麼是故事
我們的大腦有一個主要目標:生存。我們大腦的潛意識,能夠快速辨別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為什麼重要,同時還告訴我們應該如何應對。
比如,我們過馬路的時候,會觀察四周的情況:有沒有車輛?會不會發生危險。如果車輛很多,這個時候我們就會自動判斷,有危險,因此我們會選擇等待,等到安全以後再過。
這一套反應機制可以有效的幫助我們避免危險,而且這套反應機制要比我們的意識心智快得多,它出自於我們的本能反應,我們的大腦發展出了一種能夠有意識地加工信息的方式,如果時間允許,我們就能自信決定接下來要做什麼。
也就是說,我們的大腦會自動過濾掉對自己沒有價值的信息,如果我們的故事不夠吸引人,對讀者沒有價值,那麼讀者就不會繼續看下去。
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讓讀者讀完故事的第一個句子就想知道接下來發生什麼。而要做到這一點,就我們需要解碼讀者的大腦,了解到讀者想要通過故事尋找什麼。
認知秘密
我們需要了解兩個認知秘密。首先,故事要能夠模擬強烈的情感體驗,而又不需要在現實生活中經歷。比如,我們可以去體驗故事的主人公遇到獅子時候的反應,但如果我們在現實中遇到獅子,等待我們的可能就是被吃掉。也就是說,我們渴望通過故事來探索自己的內心世界和他人的內心世界。
正如著名認知科學家哈佛大學教授斯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這樣解釋我們對故事的需求:「虛構的敘事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心理目錄表,上面收錄了我們將來可能面對的一系列致命難題和我們可以採取的應對策略及其後果。
也就是說,我們會將自己帶入到故事中,體驗主人公的一切。不知道大家在看電視劇的時候有沒有一種感覺,我們自然而然會體會到主人公的感受。如果電視劇中的主角遭遇了困難或者危險,我們就會變得很緊張,會自然而然的想要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這就是一種情感體驗。
其次,對故事有具體的期待。 我們有什麼樣的期待,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故事能否提供相關信息,讓我們愉快地度過漫漫長夜。比如,我們會代入主人公的角色,熱情地體驗着主人公的奮鬥經歷,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對我們沒有任何影響。
因此,了解了這背後的底層邏輯,對於寫作來說是很重要的。因為它乾淨利落的界定了什麼是故事,什麼不是故事。那麼到底什麼是故事呢?
怎樣算是一個故事
什麼是故事呢?作者在書中介紹了一個公式:故事=故事情節+故事主人公+故事的問題+故事本身的實際內容。也就是說,某件發生的事情如何影響了某個人,這個人正在努力完成一個實際難以實現的目標,而最後他又如何改變了他的人生。
作者認為,故事講的是我們自己如何變化,而不是我們周圍的世界如何變化。故事讓我們體驗應對處理「故事情節」的感受時,才真正吸引我們。
這麼說吧,故事其實就是我們自己的內心世界。故事必須能夠吸引我們的注意力,因此,當我們拿起一本書的時候,我們下意識的希望:這本書會給我們帶來什麼非同尋常的事情。
也就是說,讀者尋求的是一個繼續關注的理由。因此,故事要抓住讀者的心,不僅要有事情發生,而且還要有我們可以期待的結果。
神經科學研究表明,故事能吸引我們注意力並讓我們一直讀下去,是因為大腦多巴胺神經元釋放出信號,告訴我們十分有趣的信息就在後面。這也意味着,故事的開篇可以寫正在展開的實際事件,也可以是主人公面對的內心掙扎,還可以只是暗示有什麼東西「不對勁兒」。
比如,作者在書中舉一個《迷途青春》的例子:
疼痛每隔十分鐘就會襲擊莎拉一次。每一次痛楚來襲,她都猛然緊靠車側,希望自己可以就此消失。莎拉的爸爸傑克緊踩油門,窗外景色急速飛掠,她從沒看過爸爸這樣開車。莎拉緊緊抓着扶手,指節都泛白了,她用力把背靠向座椅,並用腳撐着車底,好像自己隨時可能從車裡飛出去一樣。
「停下來」,她好想這麼說,「慢一點,停下來!」但她吐不出任何字句,嘴唇甚至無法正常工作。她什麼也不能做,只能恐懼地等待下次劇痛來襲。雖然街上人和車都不多,傑克仍傾着身體壓在方向盤上,不斷地按喇叭。他映照在後視鏡中的臉龐並沒有看着莎拉,相反,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後座陪伴着莎拉的媽媽艾比身上。很難從傑克的表情分辨出他此刻的心情。
這個例子給我們的感覺是什麼?那就是:這個故事到底說了什麼?接下來會發生什麼?這個姑娘遭遇了什麼?是被侵犯了嗎?這些謎團瞬間激發了我們的好奇心,給我們的感覺就是會不假思索地讀下去。
好奇心是我們的本能的生理需求,讓我們產生渴望和期待,激發多巴胺,給我們帶來快感。所以,如果想要吸引讀者繼續讀你講的故事,最好的方式就是激發讀者的好奇心。
而激發讀者的好奇心,第一步就要讓讀者讀完故事的第一個句子就想知道接下來發生什麼?然後告訴讀者這個故事講的是什麼?這需要具備3個基本信息:
1.這是誰的故事?
2.這裡正發生什麼事情?
3.是什麼岌岌可危?
比如,「喬爾·坎貝爾,時年十一歲,從一次坐公交車開始淪為殺人犯。」我們分析一下,這裡面包含的三個基本信息。
首先,這是誰的故事?喬爾·坎貝爾的故事。
其次,這裡正在發生什麼事情?他正在一輛公交車上,不知怎麼回事卻觸發了嚴重事故,最後造成了謀殺。
最後,是什麼岌岌可危?喬爾的生命,其他某個人的生命,天知道還有其他什麼東西。
所以,引起讀者的興趣,讓讀者繼續想要讀下去,這就是一個合格的故事。作者說不要覺得優美的語言勝過一切,現實是,敘事勝過任何優美的語言。
比如,《達·芬奇密碼》,雖然這本書擁有數百萬讀者粉絲,但是卻沒有人說作者丹·布朗是一位偉大的作家。同行作家菲利普·普爾曼給出了最簡潔最尖刻的評價:布朗的創作語言「平白、簡陋、難聽」,他的書里儘是些「極為單調和扁平化的人物……人物間的對話極為彆扭、不真實」。
那麼為什麼這本書這麼成功呢?就是因為這個故事的開篇第一頁就讓我們迫切地想要讀下去。這才是關鍵,故事必須從第一句開始就給讀者帶來一種閱讀的緊迫感,其他的一切都是次要的。
總的來說,故事不需要優美華麗的語句,不需要美妙的對話,而是需要能夠引發讀者讀下去的緊迫感。最重要的是,讓讀者在閱讀故事的第一頁開始就會有這樣的感覺,只有這樣我們的故事才能吸引讀者目光。
如何講好一個故事
好,前面我們說了如何成功地吸引讀者,以及怎樣才算是一個故事。接下來我們就來說說,如何講好一個故事。書中一共用了10章的內容,來說明如何講好一個故事,由於篇幅問題,我會着重為大家介紹其中4個方面。分別是:聚焦主題、內容要具體、以情感為基礎以及反覆修改。
聚焦主題
這就需要讓讀者的大腦集中注意力,而且故事的一切都要讓讀者有非讀不可的感覺。要做到這一點,就要聚焦於故事的主旨。這麼做可以讓我們少重寫、少修改。
那麼我們應該怎麼做呢?最好的方式就是用幾句話概括你要寫的內容,並找到故事的聚焦點。那麼聚焦點到底是什麼呢?它是三個要素的綜合,協調作用,共同構成了故事。包括:主人公的問題,故事主題,情節。
故事問題,也可以解讀為主人公追求的目標。故事講的不是主人公能否實現人生目標本身,而是他為了實現目標內心必須克服什麼困難,我們稱之為「主人公的問題」;
第二個要素是故事主題,也就是你講的故事所反映的人性,人性要具體不能寬泛,比如,不能只說忠誠、堅韌,而是要具體到細節,比如務實;
第三個要素就是情節本身,也就是發生的事件,這些事件發生在主人公追求自己目標的過程中,迫使她面對自身的問題,這些問題無論她怎麼迴避也擺脫不了。
比如,書中有一個案例,《飄》。它講述了一位任性倔強的南方麗人為了在戰爭中生存下來,頑強抵抗正在瓦解的社會規範,而她倔強的性格和不屈不撓的膽魄,卻使她傲慢地拒絕了唯一一個能與她比肩的男人,因為她錯誤地把家族地產「塔拉」當作最重要的東西死守不放。
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們提取了主題——膽魄驅動的生存,並將其應用於主人公斯嘉麗的內在問題,然後貫穿於情節給她設置的障礙之中。通過綜合論述故事主題、斯嘉麗的內在問題、故事情節,我們用一句話就概括了該書的主題,為讀者提供了準確清晰的概覽圖。
總的來說,你要問問自己:你寫的故事要傳遞什麼觀點?你的故事是如何闡述人性的?你筆下的主人公在故事世界中的遭遇能否體現自我設定的主題?是不是每一次情節轉折變化都迫使主人公去面對自身的內在問題?能否用一句話概括故事的主要內容?
內容要具體
作者認為,在主人公實實在在的奮鬥歷程中,任何概念化的、抽象的、籠統的東西,都必須變成具體的事物,也就是我們說的故事須言之有物。
比如:簡知道沃利愛做討人嫌的事,所以當沃利公然評論她的長相時,她忍住了沒打他。這就是一個模糊籠統的陳述。我們不僅不知道沃利做了什麼討人嫌的事,也不知道簡覺得什麼行為很令人討厭。
那麼我們改一下:
簡知道沃利喜歡吃蟲子,這樣他就可以在「展示說明」活動中再把蟲子吐出來,噁心大家。所以,當他在幼兒園班上叫她膽小鬼時,她決定不打他的肚子,以免他洋洋得意。
模糊籠統的陳述,會讓我們一頭霧水,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這就導致我們對接下來的事情沒有任何期待,也不會想要繼續讀下去。那麼我們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作者說,創作者在創作的時候,經常會覺得這件事情很容易理解,但是他沒有考慮到讀者是不是也能讀懂。所以,身為創作者要考慮到自己的表達方式到底具不具體,是不是通俗易懂。
以情感為基礎
所有的故事都要以情感為基礎,沒有感覺,就無法閱讀。因為,沒有情感的偏向,每個可能的選項分量一致,一切都是半斤八兩,沒有輕重緩急。正如認知科學家斯蒂芬·平克所言:「情感是大腦設定最高層次目標的機制。」
所以,我們要在每個情節發生時,讓讀者知道主人公內心深處對所發生的事有什麼反應。也就是說,讀者希望看到的是主人公的內心世界,主人公有什麼樣的情緒波動。那麼怎麼引導讀者了解主人公的內心世界呢?
作者給出的建議是,加入肢體語言。如果主人公的反應讓讀者感覺親切,有個性,我們讀者就會不知不覺地進入他的內心世界,我們就具有了他的知覺,能感受到他的感受,而且在整個閱讀過程中我們都會沉浸在他的內心世界中。
想象一下,你沿街走着,拐一個彎,看到前方有個人緩步行走,離你兩個街區遠。雖然從後面看這人有可能是任何一個人,然而你立刻認出他就是你最好的朋友。怎麼認出來的?看他走路的姿勢。
作者說,肢體語言是一種不會說謊的語言。「意圖源自情感,而情感進化出了相應的面部表情和肢體語言」。一個人的肢體語言可以幫助我們揭示一件我們不知道的事情。告訴我們他腦海中的真實想法。我們來看一下書中的案例。
藉助肢體語言向我們揭示一些故事人物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事情,如:強作鎮定,但右腳還是在不停地顫抖;也可能是藉助肢體語言打破人物的期望,如:傑夫終於離開了米歇爾,安希望傑夫能為此感到高興;相反,他只是坐在那裡,弓着背,一臉悲傷地盯着那令人尷尬的破地毯。
運用肢體語言的前提是能否讓讀者看出故事中發生的事情和主人公產生某種反應的原因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是否知道她的期望是什麼?
比如,她再也受不了了,轉身對他說:「傑夫,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你怎麼了?你有沒有跟米歇爾說我們倆的事情?」傑夫坐在那裡,沒說話。相反,他只是看着安,看她在一塊越來越小的地毯上來回踱步。他瞥了一眼她的臉,看見她緊咬牙關,目光來回掃過。 安的心沉了下來,她知道米歇爾一定又提到了那條髒爛的地毯。不然他為什麼坐在那裡,只用餘光看着她?這個懦夫!他可能正等着她自己想清楚,然後自己悄悄地離開。她心想,傑夫真是個大傻瓜,離開他我只會活得更好。
儘管我們聽不到米歇爾具體跟傑夫說了什麼,但是通過肢體語言,我們足以看出安的內心活動,以及讓我們看到他們之間的動態發展。因此,肢體語言是幫助讀者進入主人公內心世界的很好媒介。
反覆修改
任何的創作都不可能一氣呵成。因此,作者說沒有一氣呵成的創作,只有一改再改。每個喜歡寫作的人都有這種感受,寫第一遍初稿的時候,感覺寫的很好,但是再翻回去讀的時候,覺得自己寫的什麼呀,簡直是垃圾。
當然,有的創作者可以一氣呵成,但是作者認為,這樣的人是鳳毛麟角。就連很多優秀的作家都需要改很多遍才能出版,賣出去。
比如《迷途青春》的作者卡洛琳·里維特,她在把第九版小說稿交給代理人之前就改了多次,之後又根據代理人的建議修改了四次。那本書很快就賣出去了。其後,她又根據編輯的要求四易其稿。 再比如,年輕的文學作家約翰·H.里特,他估計自己每部作品出版之前都改寫了十五次。
所以,無論是第幾稿,都要放輕鬆,也不要每次改稿都想着達到理想狀態,而是告訴自己讓你的故事一次比一次更好,那就夠了。如果你說我不知道自己寫好不好怎麼辦?
最好的方式是尋求反饋,你可以找家人幫忙,也可以找同事幫忙,甚至是可以找專業人士來進行反饋。很多人會害怕得到反饋,覺得讓別人看自己寫的東西,萬一評價不好,那豈不是很丟人。我想說的是,不要害怕別人的批評,因為別人的批評只會讓我們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