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

来自楠悦读
七三
作者:王梵志
朝代:

煞生最罪重,(“最罪重”,伯三五五八、伯三六五六卷作“罪最重”,伯三七一六卷作“罪甚重”。
)吃肉亦非轻。
欲得身长命,无过点续朋。
(“朋”,伯三七一六卷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