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

出自楠悦读
七三
作者:王梵志
朝代:

煞生最罪重,(「最罪重」,伯三五五八、伯三六五六卷作「罪最重」,伯三七一六卷作「罪甚重」。
)喫肉亦非輕。
欲得身長命,無過點續朋。
(「朋」,伯三七一六卷作「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