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淨與危險-讀書筆記

出自楠悦读

《潔淨與危險》是瑪麗·道格拉斯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人類學專業經典的必讀名著。本書中關於分類問題的思考和對《聖經·利未記》禁食規定的解釋在人類學界影響極為廣泛,是全世界各大名校人類學專業學生的必讀材料。在本書中,瑪麗·道格拉斯提出了一個著名的洞見:髒的本質是東西放錯了地方,一件東西是乾淨還是髒,取決於它背後的分類系統。


髒的本質

當我們說一件東西髒了的時候,我們說的「髒」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你可能會說,髒就是東西粘上了病菌。接觸到髒的東西,人就容易生病。這聽上去當然是一種科學的解釋。不過真的是這樣嗎?一塊食物受到了細菌的污染。

比如,一碗肉湯,上面長滿了菌斑,在通常情況下,我們當然會認為這碗湯是髒東西,不能吃了。但是換一個場景,在一個生物實驗室里,同樣一碗長了菌斑的肉湯,就可能是用來研究細菌的理想實驗品,是科學家們專門培養出來的。對於科學家們來說,這碗肉湯和它上面的菌斑都是潔淨的。他們會把這件實驗品小心地保存在無菌的環境裡,防止它被空氣里其他的細菌污染。 再比如,一杯咖啡,原本是乾淨的,可以喝,但是你不小心把它潑到了襯衫上。這時候,襯衫就被咖啡污染了,需要洗乾淨才能再穿。而另一方面,哪怕這件襯衫原本也洗得乾乾淨淨,上面沒有病菌,襯衫上的咖啡當然也不能再喝了。襯衫和咖啡,這兩件乾淨的東西粘在了一起,就都變成了髒東西,儘管從衛生的角度來說,這個過程始終沒有產生讓人生病的細菌。

從這兩個例子來看,髒的本質顯然不是病菌,和人體的健康也沒什麼必然的關係。其實想想這也沒什麼奇怪,人類發現細菌才三百多年,而「髒」這個概念在我們的語言裡至少有幾千年的歷史了。那髒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呢?

回到剛才這兩個例子:一件被細菌污染的食物,在實驗室里就成了乾淨的東西;一杯乾乾淨淨的咖啡,在襯衫上就成了髒東西,這說明,東西是髒還是乾淨,不是由東西本身決定的,而是由它們所在的環境決定的。

道格拉斯對比了很多不同人類社會的經驗,她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髒的本質,其實就是東西放錯了地方。我們說一件東西髒,其實是在說,這件東西觸犯了它背後的分類系統,它沒有出現在它這類東西該在的地方。髒和亂,潔淨和整齊,這兩組概念在我們的經驗里,總是聯繫在一起。我們整理房間,其實就是把東西分類,放回它們應該在的地方。

比如,把堆在沙發上的衣服掛回衣櫃裡,桌上的碗碟放回櫥櫃裡,書放回書架上。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還會發現一些多出來的東西,像是灰塵、用過的紙巾、空的飲料瓶,把它們放進這個房間裡的任何一個範疇,都不合適。這些不可歸類的東西就是垃圾,是髒東西,需要我們帶到房間外面去,處理掉。

在整理房間的過程中,的確有一些細菌會被殺死或者清理出去,但除了極少數情況,我們通常都不會對房間進行徹底的消毒殺菌。只要把東西放回了該在的地方,整個房間井井有條,我們就會說,這個房間已經打掃乾淨了。

用髒的本質理解宗教文化

髒的本質是東西放錯了地方。一件東西是髒還是乾淨,取決於它背後的分類系統。這個道理,對道格拉斯來說,有什麼價值呢?道格拉斯要用它來研究人類的宗教文化。她發現,她的這套關於髒的本質的理論,能夠解決一個在天主教神學裡爭論了上千年的問題。這個問題和《聖經》裡的一段重要的經文有關。在《聖經·舊約·利未記》裡,上帝向祂的選民以色列人傳達了一套複雜的規定,詳細地說明了哪些動物可以吃,哪些動物不能吃。這套規定涵蓋了五類動物:地上跑的、水裡游的、天上飛的,還有兩棲動物和昆蟲。

第一類,陸地上的走獸,上帝規定,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可以吃。第一個條件是蹄子分為兩瓣;第二個條件是反芻,也就是一些食草動物在進食一段時間後,會把胃裡的食物返回嘴裡再嚼一遍。假如一種動物不能同時滿足分蹄和反芻這兩個條件,它就是不潔淨的,不可以吃。按照這個標準,人可以吃牛肉、羊肉,但不可以吃豬肉,因為豬雖然蹄子分為兩瓣,但不反芻,所以是不潔淨的動物。第二類,水生的動物,也有類似的規定。它們也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有鰭,有鱗片,否則就不可以吃。按照古人的理解,鰻魚是沒有鱗片的,所以也屬於不潔的動物,不可以吃。第三類,天上飛的動物,《聖經》裡沒有給出明確的解釋,只是列舉了一些不能吃的物種,比如:鴕鳥、蝙蝠,還有魚鷹、鸕鶿之類的幾種水鳥。第四類,兩棲動物里的蛇和蜥蜴不能吃,但青蛙可以吃。第五類,《聖經》裡還提到了一種昆蟲,就是蝗蟲,在地面上跳躍的蝗蟲可以吃,其他種類的蝗蟲都不可以吃。

在今天,除了非常虔誠的教徒,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會太在意這些規定。但是在中世紀的天主教徒看來,這套規定是上帝對人的生活方式最直接、最具體的指導,是需要嚴格遵守的。古代社會的物資遠不如今天豐富,遇上了荒年,嚴格遵守這套規定,還會有餓死人的風險。所以,這套規定歷來都受到學者們的高度重視。上帝到底為什麼要禁止人吃某些動物呢?圍繞這個問題,從古至今的學者們大致形成了四種主要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上帝之所以不讓人吃這些動物,是因為這些動物太好吃了。豬肉和鰻魚都是非常肥美的肉類,之所以不讓人吃這些肉類,是為了防止人落入美食的圈套。要知道,貪食可是天主教的七宗罪之一,是非常嚴重的罪過,要想做一個合格的天主教徒,必須要對食物保持節制,所以,還是遠離這些美食的誘惑比較明智。

第二種觀點認為,這套關於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的規定,其實暗含着一套對美德和罪惡的隱喻。上帝是在用這套飲食標準對人類進行道德教育。它認為,《聖經》裡允許人吃的鳥類,都是吃穀物長大的,性情溫馴,象徵着人類馴良的美德,因此是乾淨的;那些肉食性的猛禽,性情兇猛,恃強凌弱,不符合天主教的道德標準,因此是不潔淨的。陸地上的動物蹄子分為兩瓣,象徵着公理和正義這兩項終極的道德追求,而反芻象徵着記憶。天主教徒既要追求公理和正義,又不能忘記歷史,因此要吃分蹄、反芻的動物。水生的動物有鰭,有鱗,才可以抵抗水流的力量,不隨波逐流,象徵着天主教徒在俗世的逆流中堅定忍耐。蛇和蜥蜴不能吃,是因為它們爬行時腹部貼着地面,象徵着貪婪的人無法擺脫物質的引力,靈魂無法升入天堂。青蛙為什麼能吃呢?因為青蛙會跳躍,而跳躍象徵着道德上的努力戰勝了物質的引力。跳躍的蝗蟲可以吃,也是同樣的理由。

第三種觀點認為,《聖經》裡的這套飲食規定根本就沒有任何象徵意義,用牽強附會的方法去解釋這些規定是行不通的。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只是因為當時的祭司階層想要用煩瑣的規定來展示自己獨斷專行的權力。

近代以來,還出現了第四種觀點,從科學的角度來解釋這段經文。這種觀點認為,《聖經》上的這套飲食規定,其實是對人們長期生活經驗的總結。這套規定中那些被看做不潔淨的動物,其實剛好是那些容易攜帶寄生蟲和傳染病的動物。而且,在這套規定形成的年代,以色列人生活的地方氣候炎熱,像豬肉這類脂肪含量高的肉類非常容易腐敗。所以,這套規定只是排除了人們經驗里的那些危險的食物。

在道格拉斯看來,這四種觀點統統不靠譜。首先,說這些動物被禁止是因為好吃,這個看法太主觀了,蝙蝠的肉質比牛羊肉更肥美嗎?應該有很多人都不以為然。第二種觀點,說這些動物象徵着美德和罪惡,也有點牽強,你說蜥蜴肚皮貼着地是因為貪婪,我還說它接地氣呢,反正怎麼說都對,解釋的空間太大了。那第三種觀點呢?這些規定真的是當時的祭司階層獨斷專行的產物嗎?這種說法的問題是缺乏歷史證據,沒有什麼歷史資料顯示,這些規定是由當時的祭司們制定的。第四種觀點可能我們現代人更容易接受,畢竟聽起來更科學一點。有人專門做了實驗,他提取了《聖經》裡提到的各種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的肌肉組織,經過化驗,發現總體上,不潔淨的動物含有的毒性物質確實比潔淨的動物要更多一些。不過,做實驗的科學家也認為,僅僅憑這點數據上的差異,還不足以證明《聖經》上的這套飲食規定反映的就是古人的衛生常識。

那到底為什麼有些動物能吃,有些動物不能吃呢?這背後有什麼完整的邏輯嗎?在這個問題上,道格拉斯提出了一種全新的解釋。髒的本質是東西放錯了地方,一件東西是乾淨還是髒,取決於它背後的那套分類系統。道格拉斯發現,她的這個觀點,可以解釋《聖經》裡的很多內容。

比如,為了讓人過聖潔的生活,上帝告誡人,不可以讓牲畜和其他種類的動物雜交,播種的時候,不可以把兩種作物的種子摻在一起,就連做衣服,也不可以混用多種材料,只能用單一的料子。這幾條關於聖潔生活的規定,好像和我們通常意義上的道德沒什麼關係,僅僅是讓人不要把東西混在一起而已。除了這幾項要求,上帝還列出了一系列和聖潔相對的罪行,包括亂倫、通姦、偷竊、說謊、作偽證、賣東西缺斤短兩,等等。這些行為之所以是罪惡的,並不只是因為它們會傷害到別人,更重要的是,它們都違背了某種秩序。亂倫和通姦,違背的是正常的家庭結構;偷竊是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違背了正當的財產歸屬關係;說謊、作偽證、缺斤短兩,都是表里不一的行為,違背了人類正常的行為邏輯。

在道格拉斯看來,《聖經》裡的這些內容都說明,「聖潔」這個概念,在最根本的意義上,意味着完美的秩序;在完美的秩序里,各種東西都待在它們原本的分類里,不會互相混淆。那些不可分類,被排除在秩序以外的東西,就站在了聖潔的對立面,就是不潔淨的。所以道格拉斯認為,《聖經》裡判斷一種動物是否潔淨,就是看它能不能融入《聖經》裡的動物分類系統。這套系統在《聖經》裡並沒有完整的表述,但是道格拉斯研究了《聖經》的不同部分,把這套系統拼湊了出來。《聖經》裡是怎麼對動物進行分類的呢?

首先是按照棲息地,分為海洋、天空和陸地三個大類;其中,陸地上的動物又分為牲畜、野獸和昆蟲三類。按照《聖經》的描述,這些動物,每一類都有它們基本的形態和運動方式:生活在天空中的生物應該是長着兩條腿的鳥類,它們用翅膀飛行;水裡的生物應該是有鱗的魚類,它們用鰭游泳;在陸地上,牲畜和野獸用四條腿行走。對昆蟲這類動物的運動方式,《聖經》沒有給出明確的規定。在這個分類系統里,牲畜是一個比較特別的種類。在《舊約》裡,以色列人的牲畜,也就是牛和羊,得到了上帝的賜福。它們和人類之間的關係是上帝規定好的。換句話說,牛和羊原本就處在神聖的秩序里,所以它們屬於潔淨的動物。

道格拉斯發現,這個動物分類系統,就是判斷一種動物能不能吃的標準。地上的走獸,為什麼只有分蹄和反芻的才可以吃呢?這是因為,分蹄和反芻的走獸和牛羊屬於同一類,所以是潔淨的。鰻魚不潔淨,是因為古人認為它沒有鱗片,不符合《聖經》裡給定的水生動物的基本形態,因此無法歸類。蝙蝠不是鳥類,卻可以飛行。鴕鳥是鳥類,但不能飛。魚鷹和鸕鶿也是鳥類,但它們生活在水面上,入侵了水生動物的生活環境。這些動物也不能被納入《聖經》裡的動物分類系統,因此是不潔淨的。兩棲動物和昆蟲,不是走獸,不是魚類,也不是鳥類,所以它們不可以採用這三類動物的運動方式,也就是說,它們不能行走,不能游泳,也不能飛行。這條「霸道」的分類規則,排除了絕大多數的兩棲動物和昆蟲,剩下的只有青蛙和蝗蟲。因為它們運動方式主要是跳躍,在分類上不會和海、陸、空三大類動物混淆,所以被認為是潔淨的動物。

到這裡,《聖經》裡這套神秘的飲食規定就顯得不那麼神秘了。按照道格拉斯的解釋,那些不潔淨的動物,要麼是不具備《聖經》規定的形態,要麼是不符合《聖經》規定的運動方式。道格拉斯推測,假如古人見過企鵝,那他們應該也會認為企鵝是不潔淨的動物,因為企鵝是鳥類,但不會飛,還能在水下活動。像這樣的動物無法被歸類,它們的存在,威脅到了信徒們心中那個完美的概念世界的結構,因此才被看做是不潔淨的。

危險的本質

人類學家們研究過很多土著部落,他們發現了一個非常奇怪,但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在很多土著文化里,人們相信,孕婦肚子裡的胎兒會給別人帶來危險。

比如,在非洲中部的剛果,有一群土著,叫萊勒人。他們就相信,還沒出生的孩子帶有變幻無常的惡意。在萊勒人的部落里,假如一個女人懷了孕,那她就不能接近生病的人。這不是為了保護孕婦,而是為了防止孕婦肚子裡的胎兒加重病人的病情。生活在坦桑尼亞南部的尼亞庫薩人也有相似的信仰。他們相信,還沒出生的孩子有一種類似巫術的能力,這種能力能損壞糧食、啤酒和牛奶,還會破壞鐵匠用的鐵,甚至會讓胎兒的父親在作戰和打獵的時候遇到危險。土著們到底為什麼會相信這麼一件荒謬的事情呢?

在道格拉斯看來,這個現象也可以用分類來解釋。她借用了另一位人類學家,范熱內普提出的一個模型。范熱內普把人類社會看做一所房子。在這所房子裡,每一個房間都對應着社會成員的一個分類。一個人的一生,就是從一個房間走向下一個房間的過程。在第一個房間裡,他的身份是一個嬰兒。走進第二個房間,他就進入了下一個分類,成為一個少年。就這樣一直走下去,直到他走進最後一個房間,成為一個老人。嬰兒、少年、老人,這些身份都是非常明確的。不同身份的人,遵守着不同的社會規範。不過,這些房間並不是緊挨在一起的,從一個房間走向下一個房間的時候,人們要經過一條走廊。這條走廊是一個過渡性的空間。走廊里的人失去了上一個社會身份,但還沒有獲得下一個。他們的身份不可定義,也不受到任何一種社會規範的約束。這些走廊里的人是不可歸類的人。

道格拉斯認為,些不可歸類的人觸犯了社會的秩序,因此會被看做是危險的。這也就能解釋,為什麼人們相信,胎兒會給別人帶來危險。因為胎兒處在一個人從無到有的過渡階段:他活着,但還沒有出生;他的性別和長相,甚至他能不能活着來到這個世界上,都是曖昧不清的。這樣的人不屬於任何一個社會分類,社會也就無法規範他們的行為。他們對於別人來說,也就成了一種危險的存在。很有意思的是,儘管土著們相信胎兒是危險的,但是在孩子出生以後,人們並不會害怕他或者怪罪他。因為這個時候,新生的嬰兒已經走過了胎兒階段那條曖昧不清的走廊,獲得了新的社會身份。他不再是一個不可歸類的人,危險也就隨之消失了。

潔淨與危險 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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